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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如何收费?
问题: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合法建设的成幢商品住宅楼,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如何收费?如一幢商品住宅楼包含30套商品房及30套车库或储藏室,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生成60个不动产单元,那么收费时是按幢收取一个80元;或是按商品房套收取30个80元、30个车库或储藏室免收;或是按商品房套收取30个80元、30个车库或储藏室收取30个80;还是按商品房套收取30个80元、30个车库或储藏室收取30个550? 请上级部门给予解答。
留言时间:2019-08-01
答复时间:2019-08-06
答复单位: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在网上留言提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如何收费问题,现回复如下: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一个不动产单元(权属界限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为一件,办理一个不动产登记证。车库或者贮藏室与房屋登记在一个不动产登记证上的,按一件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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