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发改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一、组织推进情况
为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管理,我委专门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主管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综合科、人事科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序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等九项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委工作职能、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完善了《市发改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发改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制度、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等内容,保障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12月底,发改委已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30条,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主要涉及计划总结、发展规划、政务动态、公告公示、政府投资、行政许可等方面。这些信息的公开,极大地方便了项目单位和群众。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市发改委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未举行社会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