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发改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4年,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为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管理,专门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主管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综合科、人事科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等九项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委工作职能、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完善了《市发改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发改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制度、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等内容,保障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市发改委已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12条,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主要涉及计划总结、政务动态、公告公示、政府投资、行政许可、财政收支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方面。这些信息的公开,极大地方便了项目单位和群众。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市发改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其中同意公开2件,信息不存在4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2.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制度规范,形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良好工作局面。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