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全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我委中心工作,完善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1.加强领导,规范要求。2020年,我委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兼职人员,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分别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分工明确。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合法合规审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办理机制。
2.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保障。一是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实行责任制和目标考核;二是制定并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工作作风投诉制等一系列制度,转变工作作风;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体系,接受群众监督。设置了举报箱、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舆论监督。通过抓建章立制,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3.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着力提高全委工作人员理论知识水平,把政务公开相关文件以及法律法规作为机关党员干部年度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理论学习,加强业务研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明确政务公开不是单项任务,而是综合工作,政务公开不只是结果公开,更应是事前告知、过程透明。同时要求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在事前、事中、事后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不怕在阳光下晾晒”的要求,加强政务公开意识,促进行政权力运行透明。
4.主动公开情况。我委始终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及时规范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全面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全年,我委在单位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61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改委专版主动公开信息476条,包含项目类、工作动态类、行政执法类、规划类信息以及其他类信息,这些信息的公开,极大地方便了项目单位和群众。
5.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平台建设,畅通申请渠道,及时规范回复,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信函申请69件、网上申请1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委均依法按时给予答复,按时办结率为100%。未收取过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成本费用。2020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未被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7 | 27 | 2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345.53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9 | 1 | 7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1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7 | 6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69 | 1 | 7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0年,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强,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公开形式还有待拓展。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在全委范围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全委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三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措施、新方法,创新公开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发改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尚无需要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