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科
主要职责: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按规定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修订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批(审核)、备案项目(含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同时做好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的监督管理,编制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管理政府投资代建制工作。参与拟订管理与投资建设有关的标准定额。
联系电话:231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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