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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水电气热不合理收费的疑问
关于取消水电气热不合理收费的疑问
留言时间:2021-12-26
留言内容: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中,取消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接口费、集中官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费用,具体指哪些?供暖增容费是否收取?
回复时间:2021-12-29
回复内容:您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中,“取消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具体是指: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农村),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供热增容费也属于文件规定的“类似名目收费”,属于取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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