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
廊坊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6-2050年)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廊坊市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足球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规划近期至2020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至2050年。
一、发展基础
(一)基础条件
1.俱乐部健康发展。到2016年底前,完成市足球协会调整组建工作。各级足球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作用,不断提高俱乐部规范化水平。各级政府积极支持俱乐部发展,努力使廊坊在各类足球职业联赛中有俱乐部参赛。加强俱乐部企业文化、足球文化建设,引导优秀俱乐部相对稳定在足球基础好、示范性强的城镇,培育稳定的球迷群体。
2.校园足球广泛开展。将足球运动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校园足球功能,加大校园足球普及力度,促进青少年足球人才成长。全市现有50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016年我市派出7支队伍,参加了在天津市北辰区举办的第一届“联盟杯”京津冀中小学校园足球赛。各类中小学、大学校园足球活动广泛开展,全市青少年足球人口数量逐年增长。
3.社会足球蓬勃发展。支持开展足球活动的民间团体或业余足球俱乐部,合理设计并大力推动城市、社区、企业的业余足球联赛,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部队和企业组建或联合组建足球队。发展社会足球联盟、行业足球联盟、区域足球联盟和球迷协会等足球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进社会足球发展。
4.足球场地稳步增长。2014年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显示,我市已建成足球场地27个,场地总面积15.2175万平米。其中,体育场内足球场1个,场地面积2.058万平米;标准足球场20个,场地面积14.265万平米;室外七人制足球场1个,场地面积0.35万平米;室外五人制足球场5个,场地面积0.6025万平米。
5.足球产业初具规模。近年来,我市足球产业规模逐步扩大,产业链条不断拓展,随着广大群众对足球运动关注度不断提高,足球观赛人数显着增加,对足球用品、赛事冠名、广告赞助、运动服装、文化创意等相关产业带动效应明显,极大促进了体育消费,满足了多层次和多样化的体育需求。
(二)面临机遇
1.全民健身计划开启足球发展新阶段。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快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党中央国务院已将“健康中国,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出台一系列鼓励体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足球运动作为全民健身的重要内容,将开启足球发展的新阶段。
2.冬奥会牵引作用拓展足球发展新空间。抓住北京携手张家口举办冬奥会的历史机遇,主动承接京津和国内先进地区体育产业转移。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足球产业链,不断增加足球产业收益,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兴办足球产业的格局。稳步推进举措,吸引冰雪投资人,拓展我市足球及其相关产业发展新空间。
3.国家足球改革助推足球运动新发展。国家已将足球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把足球改革作为深化体育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先后出台《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为足球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足球运动大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4.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足球迈上新台阶。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全面实施,未来京津冀地区必将成为世界关注焦点和全国体育运动中心,有利于我市更好发挥区位优势,引进足球高端人才、高端赛事,推动足球运动深度合作、繁荣发展,使我市足球运动跨上新高度、迈上新台阶。
尽管我市足球运动发展取得了一些进展,具备了一定基础,但总体看仍然存在基础较为薄弱,管理体制不顺,专业人才匮乏,运动场地设施不足,产业发展不快,群众参与度不高等诸多问题,制约了职业足球、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全会部署,推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足球运动发展规律,筑牢足球发展制度基础、人才基础、设施基础、社会基础,改进足球俱乐部运营模式,完善足球竞赛体系,加强青训体系建设,推动校园足球、职业足球和社会足球共同发展,以实现新廊坊、新体育、新跨越为目标,努力建设足球运动、足球竞技强市。为廊坊实现“四个走在全省前列”目标做出贡献。
(二)战略定位
——推动全民健身的重要事业。足球是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体育运动,承载着全市人民特别是青少年强身健体的重大使命,振兴和发展足球可以提高全民健身参与程度,增强群众身体素质,是提高全民身心健康水平的一项重要体育运动。
——建设体育强市的重要支撑。足球是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世界性运动。足球运动是发展体育事业、突出战略重点、重构体育发展新格局的重要支撑,振兴和发展足球可以促进体育运动全面发展,为实现体育强市宏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足球产业是朝阳产业、绿色产业,在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振兴和发展足球,可以提振我市体育产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为建设经济强市提供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发展原则
——遵循规律、健康发展。遵循足球发展规律,科学谋划,探索引领足球运动普及提升有效路径,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夯实足球发展的设施基础、管理基础、文化基础,推动足球运动健康发展。
——统筹兼顾、特色发展。统筹足球体育产业空间布局,优化足球体育资源配置,发挥各地比较优势,突出区域产业特色,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推动足球体育产业的区域均衡发展和错位发展。
——政府引导、规范发展。加强政府引导和宏观调控,优化配置各类要素资源,加强规划、政策、标准引导,发挥市场作用,创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构建依法、依规、依章的足球市场体系。
——包容共享、开放发展。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营造重视足球、支持足球、参与足球的良好氛围,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在合作共赢中谋发展。
三、发展目标
(一)近期目标(2016年-2020年)
实现足球保基本、强基层、打基础的发展目标。搞好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加强足球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有利于足球发展的外部环境,足球运动的场地和经费得到基本保障,人民群众对足球运动的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足球发展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符合廊坊特色的足球管理体制初步建立,竞赛和培训体系科学合理,足球事业和足球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到2020年,全市足球特色学校达到100所。所有市属中等以上学校都要成立自己的足球队;经常参与足球活动的学生达到5万人以上。足球特色学校与青少年训练中心实现良好结合,各级青训体系基本形成。社会足球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基层足球组织蓬勃发展,足球活动广泛开展,社会业余足球队伍达到160支以上。力争与省足球协会联办或支持社会力量自办1所市级新型足球学校(训练营)。
全市至少建成足球场地240块,达到每万人拥有0.5-0.7块足球场地标准。
(二)中期目标(2021年-2030年)
努力实现廊坊足球动力更足、活力更强、影响力更大,跃升全省领先水平的发展目标。足球氛围更加浓厚,管理体制科学顺畅、法律法规完善健全,多元投入持续稳定,群众参与更加普遍,足球人口大幅增加。每万人拥有1块足球场地。校园足球、社会足球、职业足球及各级青训体系有效运行,各类市场主体踊跃参与,足球产业规模较大提高并成为体育产业的重要引擎。足球竞技水平跻身全省前列,职业足球影响力更大。在全省综合性运动会上,廊坊男足、女足球队力争进入全省一流强队行列。
(三)远期目标(2031年-2050年)
足球运动、足球事业和足球产业全面发展,足球强市全面建成,成为我省足球重要的人才培养和输送基地。
四、主要任务
(一)改革足球发展体制机制
1、科学构建足球管理体系。适应现代足球发展需要,构建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足球管理框架。全市各级足球协会要切实按照社团法人机制组建和运行。体育行政部门要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把职能转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上来。建立健全足球改革发展工作机制,畅通工作沟通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各级足球协会组织,建立覆盖全市、组织完备、管理高效、协作有力、适应现代足球管理的协会管理体系。
2、健全足球可持续发展机制。激活市场活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足球发展的积极性,探索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建设运营足球场地,选拔和培养足球人才,实现足球运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性循环。打破利益藩篱,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专栏-1“十三五”足球协会改革工程
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深化足球协会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市足球项目管理工作由市体育局向社团常设办事机构(足球协会秘书处)转移。积极推进各级足球协会调整组建工作。新组建的足球协会与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不设行政级别,以会员名义加入省、市足球协会,接受省、市足球协会行业指导和管理。健全足球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协会会员大会、理事会、专项委员会会议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规则,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加强足球协会资产财务管理,推动协会实体化建设。
3、建立规范有序的足球法治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足球行业规范规则,推进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健全监督、执法和仲裁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足球组织、俱乐部、从业人员诚信守则自律,严肃赛风赛纪,依法打击查处足球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足球赛事活动安保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安保服务标准化、社会化。
(二)培养足球人才队伍
1、促进青少年足球人才成长。加强校园足球建设,把足球列入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体育课必修内容,发展足球社团,培养足球兴趣,普及足球知识,开展足球竞赛活动,不断培育足球爱好者和足球人才。培养青少年足球兴趣。支持学生课余、校外参加足球活动。 大力推进体教结合,加快构建足球特色学校与青少年训练中心(训练营)相结合的新型足球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相互衔接、梯次递进的足球后备人才“一条龙”培养体系。制定足球特色学校从小学到高中的特殊升学政策。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在一定范围内合理流动,激励他们长期积极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完善中等以上学校足球队招生政策,扩大市属中等以上学校办队数量和质量。将足球学习、训练、比赛、运动技能等级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其升学考试和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畅通青少年足球人才成长通道,形成良好的校园足球发展环境。
2、扩大足球师资队伍规模。整合体育、教育资源,逐步为学校配齐足球教师和教练,提高体育教师的足球教学水平,发展足球专业教师队伍。加强职业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练员、裁判员培训体系。加大足球师资培养、培训力度,教育部门为足球特色学校培训教师,鼓励足球特色学校的体育教师参加体育专业机构组织的等级教练员培训。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经过培训后担任学校的足球教练或教师。开展各类足球职业教育和培训,多渠道培养以足球为主的复合型体育应用人才,不断提高足球教学、训练和管理水平,扩大足球师资队伍。
专栏-2 “十三五” 改革足球人才培养方式
拓展足球运动员成长空间。加大培养力度,完善选用机制,多渠道造就优秀足球运动员。增强校园足球、社会足球的人才培养意识,拓宽职业足球选人视野,畅通优秀苗子从校园足球、社会足球到职业足球的成长通道。鼓励足球俱乐部、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选派职业球员、青少年球员到足球发达地区接受培训,培养与省际、国际接轨的足球运动人才。
加强新型足球学校建设。鼓励各级足球协会与俱乐部、中等以上学校、社会机构,开展新型足球学校和青少年训练中心(训练营)建设,形成校园足球抓普及、新型足球学校抓提高、青少年训练中心抓精英的人才培养体系。市足球协会要统筹全市足球资源,支持社会力量自办或与各县(市、区)、中等以上学校合作共建新型足球学校。到2020年,力争与省足球协会联办或支持社会力量自办1所市级新型足球学校(训练营)。
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构建多级、多元培训组织结构,加强足球相关专业人才培训。充分发挥体育院校、体育科研单位在足球理论研究和足球专业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对竞赛管理人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校园足球教练员实施规模化专业培训,到2020年,力争完成800人次以上的培训任务。
做好足球运动员转岗就业工作。落实增加招收院校、提高单招录取比例、完善入学资格等政策,使更多优秀足球运动员接受高等教育。帮助退役足球运动员参加职业技能和自主创业等各类培训,经过必要的考核,或进入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或到企事业单位担任足球教练员、裁判员、教师,成为群众足球活动的骨干。
3、建立职业运动员良性发展机制。优化发展和选拔机制,让技术过硬、素质较高的优秀足球运动员脱颖而出,坚持运动技能和文化教育相结合,加大多技能培养培训力度。拓宽退役运动员发展空间,打通运动员向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企事业单位、足球协会管理人员转岗就业渠道。
4、培养复合型足球人才。建立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和足球社会指导员培训机制,面向市场需求,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足球培训机构,有条件的市内中高等院校设立足球类相关专业,引导其他专业的学生选修足球方向,加大足球专业教练员、裁判员等足球行业人才培养力度。引导退役足球运动员、在校足球专业大学生从事足球工作。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区足球指导员技能水平,探索设立社区足球指导员专门岗位,鼓励专业教练员、裁判员服务城乡社区和校园。培养足球行业人才,重点发展经营管理、资本运作、营销推广、研发设计、中介服务、文化创意等专业人才队伍。到2025年,培养合格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160名以上。
(三)加快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与共享
1、加强公共足球场地建设。滚动编制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五年规划,合理安排和实施年度建设计划。加大公共财政对基础性、公益性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投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参与足球场馆建设经营。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土地建设足球场。推动建设一批标准化足球场、足球体育公园,促进场地设施集约高效利用,不断满足全社会足球运动发展需求。
2、加大校园足球场地建设力度。每个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均建有1块以上足球场,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均建有1块以上标准足球场地,其他学校创造条件建设适宜的足球场地。加快学校现有体育场地改造,为学生开展足球运动创造条件,提高学校足球场地利用率,加快形成校园场地与社会场地开放共享机制。
3、推进社区配建足球运动场地。在城市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中统筹考虑社区足球场地建设。鼓励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
足球场地,方便城乡居民就近参与足球运动。
专栏-3 “十三五”足球场地设施重点建设工程
到2020年,我市足球场地要达到240块,使每万人拥有0.5块以上足球场地,市级建成高标准足球训练基地,建设1个省级足球训练基地或省级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活动基地,基地内至少拥有2片标准场地、5片训练场地。每个县(市、区) 要至少建成一个足球训练基地或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活动基地和两个对外开放的社会标准足球场地 ,有条件的城市新建居住区应建有1块5人制以上的足球场地,老旧居住区要创造条件改造建设小型多样的场地设施。
4、促进足球场地资源共享。统筹规划社会足球场地建设与学校建设,提高足球场地利用率,加快形成校园场地与社会场地开放共享机制。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足球场全部向社会开放。落实好国家相关政策,对足球场地向社会低价或免费开放给予补助。推动学校足球场在课外时间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实现学校和社会对场地的共享。
(四)完善赛事体系丰富赛事活动
1、完善赛事管理体制机制。处理好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的关系,发挥政府在宏观管理、政策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调控作用,发挥市场在配置足球资源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各级足球协会要建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联赛理事会,负责引导、规范相关赛事。健全青少年和社会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等相关配套制度。完善竞赛奖励制度,制定符合足球项目特点、有别于其他体育项目的奖励标准。加强足球竞赛管理,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约束机制。健全竞赛资格审查、纪律处罚、仲裁和监督等各项制度,规范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管理人员的参赛行为。
2、科学设计安排足球赛事。发挥足球竞赛的杠杆作用,优化赛事结构,扩大赛事规模,提升赛事水平,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遍及城乡的竞赛体系。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支持社会足球赛事活动。探索开展县(市、区)间足球联赛,调整完善市运会周期性足球竞赛,设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校园足球联赛,丰富市、县两级青少年业余足球竞赛。
3、营造健康有序竞赛环境。各级足球协会及赛事组织机构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及体育、公安、交通运输、消防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主动加强沟通协作,完善赛事安全保障措施。各级公安、体育部门要进一步提升足球赛事承办单位安全意识,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赛事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公安机关要加强对足球赛事安全秩序的监管,维护比赛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交通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赛事活动安全顺利。营造健康有序的竞赛环境,引导球迷文明观赛、遵纪守法,树立足球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足球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4、促进社会足球赛事活动交流。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部队开展常态化的内部竞赛活动。注重区域等级赛事、青少年赛事、校园足球赛事的有机衔接。积极组织开展全市和省际足球赛事交流活动,推进合作,提高水平。加强与省足球协会和中国足球协会的沟通联系,积极申办国内外高水平足球比赛,承办高端商业足球赛事。广泛组织开展京津冀区域足球联赛,在促进协同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壮大足球产业
1、大力发展足球服务业。借鉴国内外足球产业发展经验,探索建立廊坊市足球产业发展公司,开展与足球相关的经营活动。大力开拓足球场馆运营、足球培训、足球中介代理机构等服务市场。扶持发展足球相关企业、中介组织及各类新兴业态,全方位参与足球人才培养交流、足球产品设计研发、足球场地建设利用、足球运动服务咨询、足球赛事商业运作等相关领域。积极发展高水平足球赛事,推动电视转播、媒体广告、网络服务、大众娱乐等相关产业发展。开发足球附属产品、培育足球服务市场。支持足球俱乐部充分挖掘门票销售、广告和电视转播市场,积极洽谈各类商业赞助合作,不断提高经营效益。加快发展足球金融保险服务业,支持发展足球彩票。
2、加快发展足球用品制造业。大力发展足球制品、运动服装、器材设施、纪念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推广,打造若干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鼓励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做大做强足球用品制造企业。支持足球用品制造企业到新三板、中小板市场上市融资。完善政府体育用品招投标制度,提高足球体育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
3、促进足球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快足球产业与旅游业、建筑业、文化创意、教育培训、餐饮酒店、康体养生等产业融合互动发展。主动承接京津和国内外先进地区产业转移,重点引进高端体育装备、智慧体育装备、康体休闲体育装备项目。加快发展一批体育训练竞赛器材、滑雪装备、健身器材、运动服装、户外运动装备等生产企业。鼓励钢铁、地产、汽车、网络、科技等领域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扩大产业规模,形成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发展互联网+足球,推动互联网技术与足球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足球动漫、足球游戏、电子竞技、足球运动在线指导,催生足球运动新技术和新业态。 加快霸州足球特色小镇建设速度,从政策和资金上予以倾斜,形成京津冀足球元素核心品牌。
(六)培育足球文化
1、弘扬足球现代文化。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树立健康、快乐、进取的足球理念,充分发挥足球在强身健体、立德树人方面的积极作用,让参与足球成为健康生活的重要方式。大力弘扬拼搏进取、团结协作、快乐分享的体育精神。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倡导尊重规则、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尊重球员的行为规范,不断增强足球运动的集体荣誉感和民族自豪感。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和足球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努力培育文明参赛、文明观赛的良好氛围,使足球成为传播正能量的重要载体。
2、打造足球文化品牌。推动足球文化与廊坊文化有机融合,充分发挥我市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创建足球城市、足球特色小镇。开展足球文化系列活动,培育独具特色的足球文化品牌。
(七)推动足球运动协同发展
1、加强京津冀合作。建立与京津足球主管部门、足球协会、俱乐部、足球训练基地、足球院校交流合作机制,推动人才、设施、训练、赛事等资源共享。立足满足京津足球人口需求,整合各类资源,推动京津冀共建共享足球场地。推动组建京津冀足球发展联盟,共同谋划国际赛事,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赛事品牌。
2、加强国内外交流。鼓励引导外埠资本投资我市足球运动,优化本地俱乐部等足球企业股权结构,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和多元化盈利能力。拓展足球对外交流渠道,鼓励各类主体举办形式多样的国际、国内足球交流活动。推动市内足球用品企业、优秀赛事活动“走出去”,提高足球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
五、政策措施
(一)财政和金融政策。完善公共财政对足球事业发展的投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直接投资、贷款贴息、补贴补助、后期奖励等方式支持足球事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拓展足球领域金融服务新业务。拓宽足球发展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足球用品、赛事服务等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或发行债券。鼓励企业、社会资本单独或合作设立足球发展基金。成立廊坊市足球发展基金会,依法开展募捐、接受捐赠并资助足球公益活动。从市集中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由廊坊市足球发展基金会专项用于支持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和足球公益活动。引导保险公司根据足球运动特点,开发适应职业球员伤残保险、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足球场地设施财产保险等多样化保险产品。
(二)规划和土地政策。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在配建体育设施中予以保障。鼓励新建居住区和社区配套建设足球场地,支持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改造现有设施,增加足球活动空间。利用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城乡空置场所等设置足球场地。对单独成宗、依法应有偿使用的新建足球场地用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用协议的方式供应。在其他项目中配套建设足球场地设施的,可将建设要求纳入供地条件。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足球场地设施,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运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严禁改变足球场地设施用地的土地用途,对于不符合城乡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由政府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三)税费和价格政策。足球场馆自用房产和土地,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足球领域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企业和社会力量向公益性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捐赠足球运动服装、器材,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足球场地的水、电、气、热价格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四)人才和就业政策。建立和规范足球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人才注册制度,理顺球员培养补偿和转会机制,推动与国际通行规则相接轨。加大足球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将校园足球教师、社会足球指导员、足球教练的专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纳入教师培训、全民健身、技能人才培养、就业培训等专项范围。保障足球运动员、教练员、教师等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职称评定等待遇,解决运动员的后顾之忧。鼓励社区、企业设立相应岗位吸引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从事社会足球指导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特聘教师等方式,聘请退役运动员、教练员参与校园足球发展。通过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支持退役运动员从事足球相关产业工作。
(五)实施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廊坊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足球改革发展。各地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本地本部门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建立动态跟踪、监测和考核评估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顺利推进、目标如期实现。市发改委、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体育局、教育局负责组织本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