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3号),由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积极参与,提出您宝贵的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发市发改委服务业科邮箱:lffwy@126.com,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附:《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
联系人:刘明 电话(传真):0316-2317022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3号)精神,推动我市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到202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业态丰富、功能完善、便捷高效优质的生活性服务业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点任务
(一)旅游服务。力争到2020年,全市年接待游客总量5000万人次,年均增长20%以上,旅游业总收入突破62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把廊坊打造成京津冀近地旅游的优选目的地,叫响“京津乐道、绿色廊坊”旅游品牌。
牢牢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加快推动旅游项目建设,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带动性强的旅游项目。依托香河县运河花海旅游项目、大厂潮白河休闲旅游度假区、三河“梦东方?未来世界”航天主题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区,打造京东商务休闲旅游集群;依托金丰农科园、自然公园、隆福寺、九天休闲谷,打造城区文化体验旅游集群;依托永定河国际休闲旅游区、国际自行车运动公园、固安知子营旅游片区,打造临空国际商务旅游集群;依托霸州胜芳古镇、固安温泉产业园、永清县林栖谷森林温泉度假区,打造京南温泉养生旅游集群;依托文安赵王新渠森林湿地公园、文安鲁能生态园、大城子牙河百里绿廊旅游区,打造津西生态休闲旅游集群。加强廊坊十大旅游商品系列宣传推介,树立品牌形象。加强京津廊旅游资源合作开发,共同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健全游客咨询服务体系,完善旅游交通标识系统等旅游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做足“旅游+”文章,培育旅游与文化、农业、工业、温泉、特色产业相融合的新型旅游产品体系,壮大旅游产业规模。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10%以上的示范村建成特色文化旅游村。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市贯彻落实意见,按照全市“十三五”规划总体安排,编制我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大力推进旅游产品升级研发,进一步深挖旅游资源潜力,着力打造一批乡村精品旅游线路;加快扶持和培育一批优势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乡村旅游骨干企业;把以“游”为主拓展为“行、游、住、食、购、娱”六大产业齐头并进,进一步增强乡村旅游对全市农业经济的拉动作用。
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全市旅游行业的应用。以融合的通信与信息技术为基础,整合提升廊坊旅游网、廊坊微信公众平台等旅游信息化资源,建设廊坊旅游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加快智慧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建设,为旅游大数据分析提供信息保障。
(二)健康养老体育服务。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业态丰富、结构合理、服务专业的健康服务体系和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以及内容丰富、消费便利、相关业态融合发展的体育服务体系。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00亿元,从业人员达到5万人。
全面发展健康服务。从疾病治疗转变到健康管理,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重点扶持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移动通讯技术的康复医疗、卫生预防、个性化健康检测评估、养生保健、家庭医生、移动医疗、远程医疗、高端医疗等新型业态,促进健康干预、健康评估、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跟踪、健康保险等专业配套服务。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实现养老、医疗资源的有效融合。强化对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在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鼓励以签约合作的形式确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优先与已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范围的医疗机构签约)的服务项目、服务方式以及责任义务等事项。支持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开办具有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采取市场化手段,运用社会资本,推动中高端养老设施建设。瞄准京津养老服务需求,特别是加强与北京市对接合作,争取北京市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在我市建设养老服务基地。逐步推广家庭医生与居家老人签约工作机制,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计生基层网络,通过优质服务鼓励居家老人(优先满足65岁以上老年居民和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与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丰富养老服务内容,逐步实现从基本生活照料向精神慰藉、健康促进、康复护理、文化服务、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方面延伸。支持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文化娱乐等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鼓励发展各类养老服务业保险产品。
大力发展体育服务。促进体育生活化、体育消费便利化,鼓励体育场馆、健身会所、体育组织等面向社会提供便民服务。建设综合性体育服务互动平台,鼓励体育赛事、体育用品、体育中介等联动,推动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等相关业态融合发展。加快京津廊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充分利用廊坊优势,与京津共同打造一批体育服务业重点项目,联合申报国家级区域体育产业重点示范项目,联合申办、承办高水平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已形成规模、品牌和届次的大型赛事活动提档升级,特别是进一步提高廊坊国际信鸽展等大型赛事的影响力。
(三)文化服务。到2020年,文化产业政策更加完善,布局更加合理,规模不断扩大,综合竞争力显着提升,全市文化产业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性产业。
制定战略规划。推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开展《廊坊市文化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廊坊市文化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廊坊市文化事业发展的目标、方向、路径、布局和措施,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加速建设文化体验城市。成立行业协会。筹划成立廊坊市文化产业发展协会,发挥协会在政府与文化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文化产业的行业指导、行业自律、行业研究、行业交流与合作。打造园区基地。加快推动“梦廊坊”文化产业园、大城红木文化产业园、中国?廊坊国家印装产业园等重量级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对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管理,大力支持文化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开展第三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工作。打造全省文化产品商贸物流枢纽城市和文博会展中心。加强会展招商。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借助海南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文化产业交易会、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西部文博会、海峡两岸文博会、上海乐器展等各类文化产业高端展会进行招商引资,或通过文艺演出、媒体宣传、动漫网游制作、文化产业投融资等途径进行推介。打造文化品牌。开展“廊坊文化体验小镇”系列文化体验活动。根据“评选一批,带动一批,培育一批”的原则,首批评选命名包括“别古庄核雕文化体验小镇”等十大文化体验小镇,并依托小镇开展系列文化体验活动。
(四)商贸服务。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以大众餐饮住宿服务为主体、以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型营销模式为增长动力、适应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的餐饮住宿发展新格局。“十三五”期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
优化提升批发零售服务。加强城市大型商业设施建设,统筹推进中央商务区、商贸功能区和特色商业街区协调发展,重点谋划和推进京津冀(固安)国际商贸城等单体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型商贸综合体,各县(市、区)分别培育1-2个方便快捷、消费力集中、文化底蕴深厚的特色商业街区,促进商业、旅游、文化和快递产业融合发展,引领和带动消费。推进社区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社区商业便利化、智能化水平。加快谋划建设一批商贸物流园区,新建和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实施“互联网+”流通计划,积极搭建366网上商城、齐天大圣等本土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力争到2016年底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发展直销连锁,规范特许经营和自愿连锁,增强联合采购、统一分销和共同配送能力,提高自营商品比例。鼓励中小商贸企业突出经营特色,创新流通方式和营销渠道,实现差异化发展。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流通环节延伸,发展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冷藏保鲜、仓储配送,提高农产品连锁经营水平。促进各类批发市场等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建设和培育一批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主动承接北京市非首都功能疏解,在承接市场转移中实现提档升级,鼓励我市与京津流通企业双向延伸、融合发展,相互开展商品展示交易,拓展市场空间。推动“农超对接”,为我市农产品进入京津市场提供便利。扩大流通领域对外开放,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鼓励外贸企业建立国内营销渠道,开展国外品牌经营代理。
完善餐饮住宿服务。发展绿色饭店、经济型酒店、农家乐餐住、主题酒店、公寓式酒店、地方风味特色餐饮、快餐团餐服务等满足大众化消费需求的细分业态,推进餐住业标准化、连锁化、特色化、品牌化。推动住宿餐饮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通过O2O、手机APP客户端、美食消费网、微信微博等互联网营销手段,提供在线点餐、预订餐位、在线支付、团购等服务拉动消费。探索“互联网+”农餐对接 + 中心厨房冷链配送 + 标准化连锁门店等一体化的大众餐饮新型发展模式。
(五)居民和家庭服务。到2020年底,全市扶持2家大型示范家庭服务企业、8家中小型规范化家庭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年增长3000人以上。每年建设一批家政服务员培训输出基地,全市年培训输出合格家政服务员1000人以上。
重点发展家政、社区照护、维修保养等服务,满足家庭基本需求。逐步构建以准员工制企业为主导、从业人员注册制为主体、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的服务体系。加大对市级家政服务员培训输出基地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发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服务机构,重点培育一批管理规范的家庭服务企业和知名品牌。建设家庭服务网络平台,促进家庭配送、家庭教育等个性化家庭服务。面向京津高端客户需求,推进复合型、高附加值的管家服务,提供日常生活助理、营养饮食料理、膳食搭配、营养保健、医疗保健咨询、服装搭配建议、衣物家具保养、家庭绿化养护、出行方案设计等综合性家庭服务。切实发挥中国华北家庭服务业人力资源市场和网络服务平台作用,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势和京津巨大的市场空间,促进家政服务人员在京津廊之间形成有序化、规模化流动,实现京津廊家庭服务业共赢。
(六)法律服务。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大力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积极推进城乡法律服务协调发展。继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针对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职工就业等重点领域,推动服务向事前拓展,针对医疗卫生、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重点事项,抓好服务跟进。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完善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建设。加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2016年底前实现全市各县(市、区)全覆盖。加强对弱势全体的法律服务,加大对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等法律援助和服务的支持力度。密切京津廊法律服务领域合作,组建区域专项法律服务团,为协同发展进程中涉及的政府决策、企业发展、民生事务等提供法律服务。利用北京市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实施人才联合培养工程。
二、保障措施
(一)深化改革开放。深化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积极探索实行生活性服务业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经营企业及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试点,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建立有序、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研究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有关规定。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生活性服务业。积极稳妥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加快生活性服务业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争取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深入推进我市与京津生活性服务业融合互动发展。重点在旅游、文化、健康养老、体育、职业教育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合作项目。推进文化、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支持文化、中医药健康服务等“走出去”,拓展发展空间。
(二)推动创新发展。落实好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文化与旅游、体育与旅游、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等跨界融合发展。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推进网络和信息技术在家庭服务、商业、健康、旅游、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推广运用,建立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应用的网络和移动服务平台,培育新型服务模式和服务业态,提高生活服务业的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发展水平。
(三)创造放心消费环境。深入开展价格诚信、质量诚信、计量诚信、文明经商等活动,强化环保、质监、检验检疫、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完善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将有关信用信息归集到廊坊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完善网络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担保、损害赔偿、风险监控、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等制度,引入第三方检测认证等机制,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创新财税政策,按照国家部署,落实好生活性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等各项税收政策。加快现代服务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运作实施,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在全市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统筹整合相关文化专项资金,探索动态管理分配方式。对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贴。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购买养老、健康、体育、文化、社区等服务,扩大市场需求。
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培育力度,筛选一批实力强、前景好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推动其到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并购重组和股权再融资。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商业银行专业化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信用保险单质押、股权质押、保理等多种方式的金融服务。建立“政银保”合作机制,开展小额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等。
健全价格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生活性服务业电价政策,对商贸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业中的商场(超市、门店),餐饮店(馆)和宾馆用户,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自愿选择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除外),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平段电价。认真落实全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改革政策,规范景区门票价格秩序。
完善土地政策。发挥好服务业发展规划的引导作用,在制定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充分考虑生活性服务业设施建设用地,予以优先安排。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旅游、体育、文化、健康、家庭等生活性服务业的用地政策。
(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改造提升城市老旧生活性服务基础设施,补齐农村生活性服务基础设施短板。推进连接重要景区干线公路的提级改造,提升通达主要景区干线的服务水平。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提高通往景区公路所涉及的农村公路补助标准。到“十三五”末,连接干线至重要景区的农村公路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
(六)强化人力资源支撑。推动职业化发展,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专业,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发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鼓励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教育培训服务力度,力争2017年高职生均拨款达到12000元,技师学院培养培养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和技师参照高职生均拨款。进一步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努力提高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水平。启动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重点支持1所精品中职学校、3所品牌中职学校和1所特色学校。
(七)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和统计制度。健全以质量管理制度、诚信制度、监管制度和监测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在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开展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测评,完善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平台。发挥省政府质量奖对服务业企业的引导作用,实施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和服务标杆引领计划,推进服务质量和服务品牌双提升,培育打造服务品牌。落实国家设立的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认证认可制度,鼓励和引导生活性服务业开展相关认证工作。加强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积极采用推荐性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按照国家确定的生活性服务业及其重点领域统计分类,完善各类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明确有关部门统计任务。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建立生活性服务业信息定期发布制度。
附件:政策措施分工表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