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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项目必须招标吗?
留言时间:2019-02-27
答复时间:2019-03-04
答复单位: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6月6日印发的《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第二条规定,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项目属于下列两种情形的必须招标:一是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以上,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或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资金,且该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必须进行招标;二是如属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无论资金来源,凡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也必须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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