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发改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
2017年,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明确专人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发改委已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32条,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主要涉及计划总结、政务动态、公告公示、政府投资、行政许可、财政收支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方面。这些信息的公开,极大地方便了项目单位和群众。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市发改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其中同意公开4件,不属我委管辖范围1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9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在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我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等项目信息公开,以方便公众进行查询。
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我委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五、政策解读情况
根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廊坊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将出台的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及解读材料,通过平台发布,对群众关心的问题作出政策解读,内容全面、详尽、准确,便于群众理解。
六、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职能、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学习《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主动公开制度、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等内容,保障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七、指导本部门做好公开工作的情况
要求各科室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制作、上报工作。争取使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在稳步推进的基础上,跃上一个新台阶。凡属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切实保障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典型经验做法
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强化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对我委主要工作进行了公开。内容涉及机构设置、各科室职能、发展规划、宏观经济、体制改革、项目公示、服务指南、重点项目、投资管理、社会事业、外资利用、工业经济、经济合作、对部门开展的重大活动和推进的重要工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等工作信息公开。
九、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通过不断的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步入了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但与《条例》和上级要求,与公众获知信息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认真贯彻《条例》的认识及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以及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性上还需下功夫。
下一步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建立制度完备、公开公正、运转协调、职责明确的政府运行机制为重点,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力促发改委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