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决策部署,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69号),我市起草了《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出台背景
2021年,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动我市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达标提质,不断缩小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差距、与京津差距,提高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质量,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迈上新台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我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体例结构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板块进行。明确了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公共文化服务达标提质行动、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等10项高质量发展任务。要求到2025年,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普遍达标,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差距、与京津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质量显着提高,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迈上新台阶,公共文化服务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不断增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三、制定必要性
《实施意见》是贯穿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是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的基本遵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供需矛盾、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增强文化软实力、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